属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暂时无法提供房屋产权证的,如产权属乡、镇所有,可由乡、镇出具同意使用场地的证明;如产权属农民或村委会所有,应由房屋所在地村委会出具同意使用场地的证明;属自有土地上建造的房屋,无法提交上述以上证明的,可由房屋所在地村委会或居委会出具同意使用场地的证明;
委托方须准备以下材料
1、所有股东的身份证原件
2、法人的身份证原件及一寸彩照两片
3、想好公司的名称(四个,以备用)
4、找好办公地址(是商业用房)
5、租凭合同原件(要有地址及面积)
6、场地使用证明(当地村委会开具)
7、房东身份证复印件
下列人员可以申请开办私营企业:
⑴农业村民;
⑵城镇待业人员;
⑶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
⑷辞职、退职人员;
⑸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
2、与生产经营和服务规模相适应的资金和从业人员;
3、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4、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如何办理个体工商营业执照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经营场所的房屋租赁合同和房产证及复印件,没有房产证的应到当地村(居)委会取得经营场所的场地证明。
3、从事饮食、化妆品等特殊行业的还要准备健康证件等及复印件(涉及特定行业需获得相关部门许可)。
携带上述文件到当地所属的工商所,向工作人员说明要办理那一类的营业执照。检验过有关文件后,工作人员会给表格要填写。
登记主管机关收到企业报送的年检材料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认真审核,发现如下问题,视情节轻重,依据《企业法人年度检验办法》等有关规定给予适当的处罚:
1、在规定的时限内未申报年检材料,且在住所查无下落的,吊销其营业执照。
2、确已歇业,但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责令限期办理注销登记,逾期不办理的,吊销其营业执照。
3、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的,吊销其营业执照。
登记主管机关对应具备但不具备企业法人条件或有严重违法行为须停业整顿的企业法人,暂缓通过年检,并依法进行处理。待引起暂缓通过的因素消除后,再补办年检手续。
补办营业执照副本应提交的材料:
先到报社刊登营业执照副本遗失声明作废的广告,记得在广告上注明执照号码,然后带上这份报纸,到当初办理营业执照的工商局申请补发营业执照副本。个人建议您还是先去当地工商部门咨询一下,问清楚对“营业执照遗失声明作废”的广告规格或者内容有没有特别的规定,免得自己刊登的广告不符合他们的要求。
1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营业执照遗失补领申请报告(内容包括:执照遗失的情况;由公司/企业加盖公章);
2 、公司/企业签署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企业加盖公章)及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 、刊登营业执照遗失并声明作废公告的报纸报样;
4 、公司(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