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竞争是指招标文件不能存有歧视性条款。只有公平才能吸引真正感兴趣、有竞争力的投标厂商。招标文件不能含有歧视性条款,采购监管部门对招标工作的监管重要的任务之一就是审查招标文件中是否存有歧视性条款。当然技术规格要求制定得过低,看似扩大了竞争面,实则给评标带来了很大困难,评标的正确性很难体现,后选择的结果可能还是带有倾向性。
合理是指采购人提出技术要求、商务条件依据充分并切合实际。技术要求根据可行性报告、技术经济分析确立,不能盲目提高标准、提高设备精度等,否则会多花不必要的钱。合理的特殊要求,可在招标文件中列出,但这些条款不应过于苛刻,更不允许将风险全部转嫁给中标方。
殊不知,有时一个细微疏漏,就可能造成被动局面,比如只注意设备的技术性能而忽略其整体几何尺寸,后设备可能进不了厂房的门,进了门可能又没有适合的面积来安装调试;考虑报价要求时可能对设备报价都提出了要求,偏偏把分项报价忽略了,这都会给实际工作带来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