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会计所审计报告专人专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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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是注册会计师在完成审计工作后向委托人提交的终产品。注册会计师只有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才能报告。注册会计师通过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从而履行业务约定的责任。

专项审计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说明部分 1.说明委托方名称(被审计企业名称)及委托目的(审计目的); 2.说明会计责任、审计责任、审计依据。

会计报表审计 :各类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和企业中期报表审计,常规业务审计主要用于提供给公司股东、上级单位或有关主管部门。 财务收支审计 :各类企业年度报表、中期报表的债权债务以及收入和支出的审计。 事业单位审计:各类事业单位的年终财务报告,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进行审计,以确认其财务报告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提供给本事业单位或上级单位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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