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损失,是指对资产价值形态的评估而造成的损失。资产评估即资产价值形态的评估。是指的机构或评估人员,遵循法定或公允的标准和程序,运用科学的方法,以货币作为计算权益的统一尺度,对在一定时点上的资产进行评定估算的行为
企业的各项资产应依据下列证据确认资产评估损失:
1、国家统一组织清产核资的文件(不包括国有资产日常管理中经常化、制度化资产清查);
2、中介机构资产评估资料;
3、部门资产评估确认文书;
4、应税改组业务已纳税证明资料;
5、免税改组业务涉及资产评估增值或损失已纳税调整证明资料。
对于企业价值评估,评估对象可以分为两类,即企业整体价值和股东权益价值(全部或部分)。与此对应的评估范围是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及负债内容,包括房地产、机器设备、股权投资、无形资产、债权和债务等。将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或股东部分权益价值作为评估对象,釆用资产基础法或以被投资企业经营为基础采用收益法对其评估时,股东全部权益或股东部分权益对应的法人资产和负债属于评估范围,本身并不是评估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