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审计报告是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关于企业会计的基础工作即计量,记账,核算,会计档案等会计工作是否符合会计制度,企业的内控制度是否健全等事项的报告,是对财务收支、经营成果和经济活动全面审查后作出的客观评价。
审计报告应当注明报告日期。审计报告的日期不应早于注册会计师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包括管理层认可对财务报表的责任且已批准财务报表的证据),并在此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的日期。 注册会计师在确定审计报告日期时,应当考虑:(1)应当实施的审计程序已经完成;(2)应当提请被审计单位调整的事项已经提出,被审计单位已经作出调整或拒绝作出调整;(3)管理层已经正式签署财务报表。
应当评价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素列报是否完整和恰当。 “完整和恰当”具体内容如下: (1)责任声明; (2)评价依据; (3)重大缺陷; (4)整改措施; (5)自我评价结论; (6)非财务重大缺陷。
审计出具的要求都分别有哪些?不知道的可以来看看范文哦审计报告的含义审计报告是指注册会计师根据审计准则的,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的书面文件。具有以下特征: 注册会计师应当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 注册会计师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才能出具审计报告。 注册会计师通过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履行业务约定书约定的责任。 注册会计师应当以书面形式出具审计报告。 注册会计师应当将已审计的财务报表附于审计报告之后,以便于财务报表使用者正确理懈和使用审计报告,并防止被审计单位替换、更改已审计的财务报表。
审计报告的要素 1、标题 包括内容:被审计单位名称;审计事项(类别);审计期间;其他。 2、收件人 内部审计报告的收件人应当是与审计项目有管理和监督责任的机构或个人。 包括: (1)被审计单位适当管理层; (2)董事会或其下设的审计会或者组织中的主要负责人; (3)组织管理当局; (4)上级主管部门的机构或人员; (5)其他相关人员。 3、正文 审计概况;审计依据;审计发现;审计结论;审计建议;其他方面。 4、附件 内部审计报告的附件——是对审计报告正文进行补充说明的文字和数字材料。 包括: (1)、相关问题的计算及分析性复核审计过程; (2)、审计发现问题的详细说明; (3)、被审计单位及被审计责任人的反馈意见; (4)、记录审计人员修改意见、明确审计责任、体现审计报告版本的审计清单; (5)、需要提供解释和说明的其他内容。 5、签章 内部审计报告应当由主管的内部审计机构盖章,并由以下人员签字: (1)审计机构负责人; (2)审计项目负责人; (3)其他经授权的人员。 6、报告日期 审计报告日期一般采用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批准送出日作为报告日期。
如果被审计单位虽然拥有子公司,但并未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可以视为其在企业会计准则的基础上,对企业会计准则这一通用目的编制基础进行了修改,删减了关于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强制要求,从而形成了目的编制基础,用于满足财务报表特定使用者(比如银行、上母公司)对财务信息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