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的场地要求具体包括:有集中和立的厂区;良好的贮存场地,确定不会造成灾害和污染;良好的处理场地;完善的处理设备,将锥、屏玻璃分离,并收集荧光粉等粉尘,进行无害化处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数据信息管理系统,相关资料需要至少保存3年;完善的污染防治设施。
具有与所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相适应的分拣、包装及其他设备。具体包括:具有运输车辆或委托具有相关资质单位运输;具有能够搬运较重物品的设备,如叉车等;具有压缩打包的设备,如打包机等;具有容器;具有中央监控设备;具有计量设备;应配置电表;具有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理设备;具有相应的环境监测仪器、设备;为操作工人提供的服装、防尘口罩、安全帽、安全鞋、防护手套、护目镜等防护用品等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质证书的申请程序
1、申请企业应当向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设施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以下称为“许可机关”) 提出处理一类或多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申请。
2.申请企业应填写《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申请书》(附三)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附四)。申请材料应当内容完整、格式规范、装订整齐。
3、申请企业具有多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设施的,应就各处的设施分别申请处理资格许可。各处的处理设施均应符合本指南的要求。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3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由发证机关收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
(一)不按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的规定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
(二)未按规定办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变更、换证、注销手续的。
深圳市力嘉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面向全国各地的企业,为企业提供咨询管理服务,为企业申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质证书、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其中资质认证涉及到的项目有:科技型中小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ISO体系认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质、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广东省安防资质、知识产权贯标、CCC认证、荣誉资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