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的房屋租金评估类型包括住宅、商铺及门店租金评估,其中国企委托较为普遍,主要因涉及国有资产需评估以备审计。私人委托则多因租金争议而起。
关于收费标准,房屋租金评估通常自1500元起,此为行业常见起步价。对于租金总额在100万元以内的评估,费用大致介于2000至3000元之间,若需额外备案,费用将相应增加。
对于有经营活动的厂房,常采用市场法评估,综合考虑经营情况、位置、环境及地块资料等因素;而无经营活动的厂房,则倾向使用成本法,主要从造价角度评估,如每平方米造价决定其价值。
具体而言,成本法评估时,非标准工业厂房的重置价格可通过预算价格参考或基于标准厂房重置价格调整(考虑面积、结构、跨度等差异)来确定。而市场法虽在某些新兴工业地带对标准厂房较为适用,但需充足且可比的交易案例支持。
工业房地产估价中,成本法应用广泛,尤其适用于非标准厂房,因其统一重置价格确定相对容易。对于能从企业总收益中明确区分房地产收益的情况,理论上可采用收益法,但实际操作难度较大,故应用较少。
1.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2.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3. 拆迁方往往会有不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评估的情况,比如评估机构的选择没有让被征收人参与,评估的流程不符合法律的规定,评估结果没有按照法律的要求进行公示,使被征收人丧失了对评估结果进行复核和申请鉴定的权利。
当企业遇到拆迁时,通常会面临的损失。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对于确定企业的损失至关重要,而评估程序的合法性则是确保评估结果公正性的必要条件。在实际操作中,为了降低被拆迁人的补偿,可能会在评估环节进行干预,从而损害被征收人的利益。
(1)评估人员进行现场勘查。
就是指评估人员对被拆迁房屋的各项技术资料进行现场测定。
(2)相关资料的综合分析。
这一程序的主要目的是合理地确定被拆迁房屋作价补偿的基本数据,为补偿提供可靠的依据。
(3)编写相关评估报告。
评估人员综合被拆迁房屋资料,提出作价评估意见,具体确定被拆迁房屋价格的重要过程。
(4)评估复核和审批。
在评估工作人员完成评估工作后,由复核员到实在进行复核,复核后报审批人员进行审批。
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
1、房屋补偿费
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
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
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拆建单位严格执行,不得任意更改。
被拆迁人除了应得的房屋补偿费以外,还可得到搬家补偿费;设备迁移费;过度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房屋拆迁涉及到的房屋价值是需要由的评估人员来进行评估,只有评估了之后才能支付补偿,在评估时就会行现场查看,结合当地的物价,人均收入,还有房屋的类型来进行确定补偿额,只有评估成功了之后才能与被拆迁方协商补偿的事项,这也是为了避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1、房产评估费收取并没有明确的标准,不同地区是有差异的,有的地方收得多,有的地方收的少,有的地方是收评估总值的千分之二,有的地方是收取评估总值的千分之二到千分之五。
2、根据某省物价局的有关规定,评估费收费标准采取累进计费率:房屋总价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1500元起步;100万元到500万元的(含500万元)累进计费率为2500元起步;500万元到2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5000元起步;2000万元到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1万元起步;5000万元以上的收取评估总价的3万元起步。
3、资产评估收费一般依据帐面原值,没有帐面原值或没有作价入资产评估收费标准帐的资产可以按评估值计算。国外和港、澳、台地区的公司、企业、其他机构、个人委托评估,参照国际惯例由评估机构自定收费标准,并应收取等额外汇,按国家外汇管理规定结算。
具体的评估过程还需要根据厂房的实际情况和市场环境进行调整。此外,厂房价格评估还需要考虑到政策法规、土地使用权、环保要求等因素。因此,建议在进行厂房价格评估时,寻求的评估机构或人员的帮助,以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