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技术条件
(1)技术力量雄厚,配备合理。
企业具有初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勘察设计的人员不少于500人,其中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技术职称的不少于200人,且注册不少于5个,5个的注册人员总数不低于40人。
企业从事工程项目管理且具备建造师或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4人。
企业从事工程项目管理且具备建造师或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4人。
(2)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15年以上设计经历,主持过大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2项,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技术职称。
(3)拥有与工程设计有关的专利、专有技术、工艺包(软件包)不少于3项。
(4)近10年获得过全国级工程设计奖、全国工程勘察奖、科技进步奖的奖项不少于5项,或省部级(行业)工程设计一等奖(金奖)、省部级(行业)科技进步一等奖的奖项不少于5项。
(5)近10年主编2项或参编过5项以上国家、行业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定额。
1-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完善的技术装备及固定工作场所,且主要固定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0平方米。
(2)有完善的企业技术、质量、安全和档案管理,通过ISO9000族标准质量体系认证。
(3)具有与承担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或工程项目管理相适应的组织机构或管理体系。
工程设计资质
1、
1-1资历和信誉
(1)具有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3)企业完成过所申请行业相应设计类型大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1项,或中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2项,并已建成投产。
1-2技术条件
(1)配备、合理,主要技术人员数量不少于所申请资质标准中主要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数。
(2)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10年以上设计经历,且主持过所申请行业相应设计类型的大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2项,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技术职称。
(3)在主要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主导的非注册人员应当作为技术负责人主持过所申请行业相应设计类型的中型以上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3项。其中,大型项目不少于1项。
1-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程场所。
(2)企业管理组织结构、标准体系、质量、档案体系健全。
建筑工程设计是对建筑造型、外观的设计,是对建筑结构的设计,是使建筑物满足使用功能的设计。使建筑物具有外部造型美观、功能适用,使用安全的设计。
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07年3月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出台了重新修订的《工程设计资质标准》文件 [1] ,在这一文件中设立了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目的是推动大型设计企业向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方向发展。获得该资质的企业满足资历和信誉、技术条件、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等方面的要求。获得该资质后的大型设计院可以承接包括化工石化、石油天然气、电力、冶金、铁道、公路、电子通信广电、市政等我国工程设计行业划分表中全部21个行业的设计业务。同时,可以承揽取得的施工总承包(施工承包)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的工程总承包(施工承包)业务。施工总承包资质为开展施工总承包及向国际型工程公司过渡创造了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