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拒不进行登记备案的,有什么处理措施?
派遣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备案的,按照《天津市就业促进条例》规定由人力社保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万元罚款。企业不按照规定接受年度检验的,由工商部门按相关规定处理。
“四备案”包括,一是劳务派遣单位要登记备案。二是劳务派遣单位要为所招用的劳动者办理招工备案、就业登记。三是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要报人力社保部门备案。四是用工单位使用派遣员工情况要在人力社保部门备案。
劳务派遣用工参加社会保险暂行规定以来,市社保中心主动做好经办工作,做到政策,政策经办操作意见、系统操作业务需求同步到位、同步提交,为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和被派遣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提供便利服务。创新经办管理模式,为劳务派遣用工参保缴费设计了虚拟户的经办流程,解决了劳务派遣用工参保缴费与待遇享受分别由不同单位办理手续的经办难题。各分中心组织开展政策经办业务培训,做到政策清楚、经办规范、服务到位,积极开展对辖区内派遣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单位政策经办宣传及解释工作,扩大宣传效果,派遣用工参保缴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办理劳务派遣的优势:
降低用人成本支出
人事管理便捷经验丰富
减少劳动纠纷
解决了用工单位人员的劳动合同问题。
缴纳社会保险优势。
劳务人员的劳动关系在派遣公司。
增强用人单位的用人灵活性和劳动法律保护对其制约的解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