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漏壶作为古代一种极为重要的计时器具,不仅出现年代早,而且应用广泛。在2015年11月13日,南昌西汉海昏侯墓园1号主墓的酒具库内出土了一把计时用的铜漏壶。海昏侯墓组副组长张仲立说,这是迄今为止我国发现的第六把滴漏报时铜漏壶,也是在江西发现。
古代人们在用陶器取水、储水的时候,因陶器质地疏松,难免出现漏水现象。通过长期观察,人们注意到漏水容器水面下降的高低和时间有一定对应关系,从而制成了用于计时的漏水壶。至于发明漏水壶计时器的年代,目前尚不能做出准确回答。我国历史文献中曾说:“漏刻之作盖肇于轩辕之日,宣乎夏商之代。”这是说产生于黄帝时代,也就是原始社会末期,到夏商时已普遍使用,但目前尚缺少实物证据。
据《周礼》记载,作为掌管计时的官员“挈壶氏”是世袭制。西周时已有掌管漏壶计时的官员??挈壶氏,设下士6人及史二人,徒12人。这说明至少距今3000年时,就已正式使用和管理漏壶了。
到了秦代,计时的壶开始用刻漏。秦宫中掌管刻漏的官员称为“率更”。《汉书》卷十九上《百官公卿表上》:“詹事,秦官,掌皇后、太子家,有丞。属官有太子率更。”颜师古注:“掌知刻漏,故曰率更。”
到了汉代,滴漏报时有了制度。夜漏尽,指天明,要鸣鼓报时;昼漏尽,指夜临,要鸣钟报时。自汉以后,历代循行。文献资料记载显示,汉代刻漏分昼漏与夜漏,共一百刻(一刻等于14.4分)。《说文解字》水部:“漏,以铜受水,刻节,昼夜百刻。”卫宏《汉旧仪》:“至立春,昼四十六刻,夜五十四刻。”《周礼注疏》郑司农云:“分以日夜者,异昼夜漏也。漏之箭,昼夜共百刻。冬夏之间有长短焉,太史立成法有四十八箭。”贾公彦疏:“此据汉法而言。”可见,汉代刻漏计时与日晷计时是一致的,都是一日百刻之制。
被中香炉从严格意义上讲不属于度量衡范畴。它是我国古代香薰被褥的球形小炉,其早的记载见于西汉司马相如的《美人赋》。西汉时刘歆的《西京杂记》中有这样的记载,“长安巧工丁缓者,为常满灯......又作卧褥香炉,一名被中香炉。本出房风,共法后绝,至缓始复为之。为机环转运四周,而炉体常平,可置之被褥,故以为名。”“被中香炉”然是古人的生活用品,但其构造却揭示了物理学、计量学的一个重要原理,即古人为防止香炉中盛香料的香盂随香炉的晃动而倾覆,便设计了“内持平环”和“外持平环”,将悬挂香盂的内持平环悬挂在外持平环上,使两个持平环的轴孔正好垂直,轴心线的夹角正好为90?。由此内持平环就能避免香盂前后方向倾斜;外持平环则能防止香盂内持平环在轴向方向倾斜。由此香盂随重心作用始终能保持水平,无论香炉怎么转动,香盂斗不至倾覆。被中香炉的这种结构设计与现在陀螺仪中“万向支架”的原理非常相似。(来源: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燃气用户在使用燃气表时应注意以下一些事项:
1、当燃气公司给用户新装或更换燃气表时,应检查燃气表是否有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CMC标识)和强制检定合格标志,表框铅封或封印是否完好。
2、安装新燃气表时,检查其字轮显示数字,一般不应大于5m3;如是智能燃气表,应检查其智能功能是否正常。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与燃气公司沟通。
3、当燃气公司进行抄表时,应留意所抄记数字与表上字轮显示数字是否一致。
4、当燃气公司进行安全检查或更换燃气表时,燃气用户应积极配合,以确保正常和安全使用燃气。
5、国家对燃气表的安装有统一要求,燃气用户不得擅自改装、拆装燃气表,更不能破坏燃气表,故意使燃气表少计量或不计量,以免引发用气安全事故或民事、刑事诉讼。
6、当对燃气表的计量数据有疑义时,应注意保全相关证据,并及时与燃气公司沟通。如未得到有效解决,可向燃气表检定技术机构咨询有关技术问题,或向相关管理部门反映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