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报告:是指评估机构依照评估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在完成评估工作后向委托方及有关方面提交的用于说明评估过程与结果的书面报告。它是按照特定规范来呈现评估目的、程序、标准、依据、方法、结果及适用条件等基本情况的报告书。
成本法:也称成本估价法,是将待估的不动产以正常的成本为基础估算待估不动产在一定时点、一定权状态下的价格的一种方法。具体来说,不动产的成本是买卖双方所能接受的价格,这一基本思路即是商品价格的生产费用理论。 剩余法:当房地产总价知道或者可以测算出来时,因为房地产总价=土地使用权价值+房产价值,因此测算出土地使用权价值或房产价值,用总价值扣除它后即可得出房产价值或土地使用权价值。这种方法常用于房屋或土地的单项估价。 假设开发法:对于一个未完成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纯土地或在建工程等),通过测算正常开发完毕后的市场价值,然后扣除剩余开发任务的正常投入,即得出待估房地产价值的方法。 基准地价法:针对到某一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价值评估,可以参照已有的同级别、同用途的基准地价,进行一般因素、区域因素、个别因素的调整,后得出估价对象土地使用权价值的方法。这种方法有一定的政策性。
房屋评估是指评估师根据特定的评估目的,遵循评估原则,按照法定的评估程序,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特定时间点的价值进行测算和判定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