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的功能
(一)评价及评估功能
它是指资产评估具有评定估算资产价值的内在功效和能力.
(二)管理的功能
它是指在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级阶段中,国家赋予资产评估的特殊功能.
(三)公证的功能
它是指资产业务,评估对象和评估报告的使用者的特殊性要求资产评估发挥公证作用的职能。
资产评估是价格评估的一个组成部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8]1172号)的规定,资产评估机构从事涉及国家利益和公众利益的各类价格评估,均应纳入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和管理。
依据《资产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33号)的规定, “经注册的资产价格鉴证师不需认定”,即注册价格鉴证师不存在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的情况。因此,对该人员的注册与管理,应适用《价格鉴证师注册管理办法(2008年修订)》(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号)的有关规定。该人员任职的资产价格评估机构的资质认定,应按照《资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予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