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可以委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可的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组织代理,也可以到国家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直接办理。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组织共有近万家,分布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选择哪种方式,申请人应当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决定。如果申请人熟悉商标法律法规及相关程序,经常居所或者营业场所的通邮状况良好的,可以直接到商标局办理;若不具备上述条件,好还是委托商标代理组织代理。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场所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转让注册应当委托商标代理组织代为办理。
办理转让商标申请,受让人为自然人的,应注意下列事项:
(1)个体工商户可以以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登记的字号作为受让人名义提出商标转让申请,也可以以执照上登记的负责人名义提出商标转让申请。以负责人名义提出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①负责人的身份证;
②营业执照。
(2)资企业、合伙企业可以以其《营业执照》登记的字号或有关主管机关登记文件登记的字号作为受让人名义提出商标转让申请,也可以以全体合伙人的名义共同提出商标转让申请。以全体合伙人的名义共同提出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①合伙人的身份证;
②营业执照;
③合伙协议。
(3)农村承包经营户可以以其承包合同签约人的名义提出商标转让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①签约人身份证;
②承包合同。
(4)其他依法获准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可以以其在有关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登记文件中登载的经营者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①经营者的身份证;
②有关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登记文件。
(5)办理转让商标申请,受让人为自然人的,商标转让申请的商品和服务范围,应以受让人在营业执照或有关登记文件核准的经营范围为限,或者以其自营的农副产品为限。
商标转让合同效力审查主要是审查合同是否有无效或可撤销的情形,被转让的商标是否为被人民法院冻结的商标以及办理了质押登记的商标:
1、审查合同中是否存在中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2、审查被转让的商标是否为被人民法院冻结的商标以及办理了质押登记的商标。在冻结期和质押期内,未经人民法院和质权人的同意,该商标不得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