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公司至少应披露会计报表(汇总营业部以后的会计报表)的如下项目注释(如两个期间的数据变动幅度达50%以上,还应在该项目下明确说明增减变动的原因)。
或有事项 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或有事项(如涉及诉讼、仲裁等),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项目的性质、金额及对报告期及报告期后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财务审计需要提供以下审计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股东会决议及章程。 3、财务资料(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科目余额表、总账、明细账、凭证资料等等) 4、银行对账单及流水。 5、年度和季度纳税申报表。 6、专项支出费用发票及合同和项目介绍。 7、其他需要的审计资料。
【服务流程】 1、了解被审单位的需求,签订合同; 2、提供被审单位的财务资料; 3、提供被审单位的执照和章程; 4、上门审计,核查被审单位的财务资料; 5、客户验收付款。 【业务范围】 财务审计、企业招投标审计、非盈利机构年度财务审计、教育培训和民办幼儿园年度财务审计、医院和事业单位年度年检财务审计、公司成立验资审计报告、人力资源公司劳务公司年度财务审计、旅游公司年度财务审计等等。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所需材料如下: 1、20**年度会计报表(提供); 2、总账、明细账、现金日记账、银行日记账(提供); 3、记账凭证(提供); 4、12月31日银行对账单(提供); 5、库存商品盘点表、现金盘点表、固定资产盘点表;(签字盖章) 6、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 7、公司设立时验资报告或近一期变更注册资金验资报告,有近变更股东的应提供近期的工商变更登记申请书; 8、上年度的审计报告; 9、如有银行贷款项目的单位,应提供相关的借款合同; 10、如有对外投资项目的单位,应提供被投资单位的验资报告、会计报表。
新的审计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已经发出,下面和大家分享下新的审计报告,这里的内容丰富了很多,提高了审计报告的质量和阅读信息的含量! 背景信息: 1、对上市实体整套财务报表进行审计。该审计不属于集团审计(即不适用《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401号——对集团财务报表审计的考虑》); 2、管理层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 3、审计业务约定条款体现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11号——就审计业务约定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关于管理层对财务报表责任的描述; 4、基于获取的审计证据,注册会计师认为发表无保留意见是恰当的; 5、适用的相关职业道德要求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6、基于获取的审计证据,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4号——持续经营》,注册会计师认为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相关事项或情况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7、已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4号——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就关键审计事项进行了沟通; 8、负责监督财务报表的人员与负责编制财务报表的人员不同; 9、除财务报表审计外,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注册会计师负有其他报告责任,且注册会计师决定在审计报告中履行其他报告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