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商标使用声明
美国商标是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只要商标使用在商品或服务上,就可以一直使用下去。根据美国《商标法》第51条规定,商标申请人在申请时提交注册声明。美国商标声明可以自己起草,也可以由美国律师代写。申请人可在收到书面通知后三个月内提交声明,并缴纳相关费用。
美国商标注册的收费标准是每件10美元,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是否缴费。如果申请人没有按要求提交声明,将会产生以下后果:
(1)在6个月内仍未提交声明的,将被视为放弃申请,将自动注销该商标;
(2)如果是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的话,该商标将会被撤销;
(3)如果该商标被注销后仍被使用,该商标还有可能会被他人抢注。
什么是“使用在先”原则?
答:“使用在先”原则的内容是,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由不同人提交申请,商标局将依法授权给先使用该商标的申请人。目前适用的国家主要是美国。
马德里商标申请时间?
答:12-24个月左右,是3-6个月左右拿到国际注册证书,此后再分配到的不同国家或地区进行实质审查,快的话,有些国家一年不到能核准,但有些国家可能要1、2年,具体以的不同国家或地区为准,每个国家或者地区的商标保护权需要在每个地区获得核准后才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