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制品食用色素苋菜红色素原料批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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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于糖果包衣、红绿丝的建议使用量为0.20g/ kg;

(2)用于风味酸奶、风味炼乳、高温风味奶,建议允许使用量为0. 05g/kg;

(3)用于雪糕、冰棍、冰淇淋,建议使用量为0.09g/kg;

(4)用于果酱、水果调味糖浆、蛋黄酱、沙拉酱,允许使用量为0.5g/kg;

(5)固体复合调味料、固体方便汤料,允许使用量为0.3g/kg;

(6)用于果冻,建议使用量为0.025g/kg。

(7)用于固体饮料、膨化食品、油炸小食品、饼干夹心、话李、话杏等食品时,建议允许使用量为0.1g/kg;

使用范围: 根据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 2760-1996)规定:可用于高糖果汁(味)或果汁(味)饮料、碳酸饮料、配制酒、糖果、糕点上彩装、青梅、山楂制品、渍制小菜,使用量0.05g/kg;用于红绿丝、绿色樱桃(系装饰用),用量0.10g/kg。

用于食品,化妆品的着色。《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1996)中规定:苋菜红可用于山楂制品、樱桃制品、果味型饮料、果汁型饮料、汽水、配制酒、糖果、糕点上彩装、红绿丝、罐头、浓缩果汁、青梅、对虾片,使用量为0.05g/kg。人工合成着色剂混合使用时,应根据使用量按比例折算,红绿丝的使用量可加倍,果味粉着色剂加入量按稀释倍数的50%加入,*代乳食品不得使用。

可用于高糖果汁(味)或果汁(味)饮料、碳酸饮料、配制酒、糖果、糕点上彩装、青梅、山楂制品、渍制小菜,使用量0.05g/kg;用于红绿丝、绿色樱桃(系装饰用),用量0.10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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