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食品添加剂进口报关进口清关资料是什么?
一:食品添加剂进口清关所需单证资料:
1、 装箱单:packing list
2、贸易合同:contact
3、Invoice
4、原产地证:Certificate of origin
,要准备食品添加剂自动进口许可证的文件:
1. 卫生证
2. 产地证
3. 检测报告
4. 自由销售许可证
5. 食品添加剂的样品
6. 食品添加剂的标签
7. 成分含量
8. 食品添加剂的经营资质
有了以上的文件就可以开始办理食品添加剂的自动进口许可证了。
进口申报
注明产品用途(食品加工用)的贸易合同,或者贸易合同中买卖双方出具的用途声明(食品加工用);食品添加剂完整的成分说明;进口企业是经营企业的,应提供加盖进口企业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或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进口企业是食品生产企业的,应提供加盖进口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企业在情况下还应提供下列材料:需办理进境检疫审批的,应提供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进口的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应提供卫生行政部门准予进口的有关证明文件和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或认可的产品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标准文本;进口的食品添加剂,应提供进口食品添加剂中文标签样张、说明书,并应在报检前经检验检疫机构审核合格;进口食品添加剂全部用来加工后复出口的,应提供输入国或者地区的相关标准或技术要求,或者在合同中注明产品质量项目和指标要求;海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我司可根据进口产品实际情况给到相应的建议和进口方案,请主动联系我们!
进口食品添加剂标签有什么要求?
根据《食品法》第九十七条规定,进口的食品添加剂应当有中文标签;依法应当有说明书的,还应当有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食品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标准的要求,并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食品添加剂说明书应置于食品添加剂的外包装以内,并避免与添加剂直接接触。进口食品添加剂标签、说明书和包装不得分离。
食品添加剂允许进口的范围有哪些?
符合以下条件的食品添加剂可以进口:有食品标准的;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发布列入我国允许使用食品添加剂目录的;列入《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的;列入《食品法》(以下简称《食品法》)实施前已有进口记录,但尚无食品标准的食品添加剂目录的。除符合上述四项条件之一外,应当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的,还应取得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食品添加剂进口的一般流程:
1、食品进口国内国外收发货人备案
2、备货
3、准备单证
4、装船
5、海上运输
6、制作中文标签
7、发货到港
8、食品中文标签预审核
9、换单
10、报检
11、报关
12、交税
13、货物放行
14、货物拉到整改仓库贴标签
15、商检部门抽样检查
16、标签备案
17、货物可以拉到客户仓库
18、商检部门做安全检测出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