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婴幼儿食品:L-肉碱酒石酸盐属条件性*营养物质,世界目前已有22个国家在婴幼儿奶粉中加入了L-肉碱酒石酸盐,中国也已有添加L-肉碱酒石酸盐母乳化奶粉上市.
:(一) GB 14880 (*使用量):咀嚼片、饮液、胶囊:250-600mg/片、支、丸(1997(以L-肉碱计,L-肉碱-L-酒石酸盐换算为L-肉碱系数为0.68);乳粉300-400mg/kg;果汁(味)型饮料、乳饮料600-3000mg/kg;儿童配方粉5-15mg/kg(2007)。
我国《食品卫生法》规定,“食品营养强化剂是指为增强营养成分而加入食品中的天然的或者人工合成的属于天然营养素范围的食品添加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