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油属于危险品吗?
“废油”作为一种液态废物,其污染防治应当适用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固体废物根据其是否具有危险特性,可分为危险废物和不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根据《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废油"已被明确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第8类,属于"HW08 废矿物油"。 根据以上规定,对“废油”依法应当认定为固体废物。
废油是一个双面体,具有污染性和资源性的双重特征:处理不当会造成环境污染,回收和再生利用将节省能源并缓解资源短缺的压力。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规定,废矿物油属于危险废物,编号为HW08。
废油的回收可以通过以下不同的方法完成:再净化、再精制和再炼制。废油再生和回收产品分别是低质量要求的润滑油和燃料油,而废油的再精制则是生产具有与相当质量基础油。一般来说,废油精炼要经过以下四个步骤:脱水和除油,脱沥青,分馏和精整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