橇装式加油站点的建设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 橇装式加油站点的申报程序按新建加油站规定的程序申报。申请橇装式加油站点应提交的材料,除土地产权不作要求外,其它同新建加油站。另需报送以下材料: 1.土地和规划部门关于橇装式加油站用地及城市规划的批复文件; 2.消防部门关于橇装式加油站的防火、防爆验收意见; 3.关于橇装式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的验收意见; 4.质检部门关于橇装式加油的计量的测试认证; 5.经营汽油品种的,还要取得安全监管部门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橇装式加油站点建设用地,在城区内应利用城市公共用地、道路绿化带或零星闲置用地,选择大型停车场、大型广场、区域商贸中心、物流集散地、机场、码头、规模住宅小区、生产建筑施工等车辆集中地。在农村、山区等地区可以使用农村集体用地。 橇装式加油站点服务半径不少于城区型加油站服务半径。 临时性的大型集会场所,在停车场附近可临时设置橇装式加油站点,集会活动结束后,应予以迁除。 “三夏”“三秋”等特殊用油时期,有油源保障的大型石油经营企业可以在田间地头附近临时设置橇装式加油站点。集中用油期结束后,应予以迁除。 巴士公交站、出租车公司停车场、物流公司等大型用油企业内部可以设置橇装式加油站点。 橇装式加油站点的建设、移动、移除经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批准。 从事橇装式加油站点零售经营的试点企业,除具备《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并在取得省级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后,方可开展成品油零售经营。 撬装加油站与普通加油站相比而言,他们的相同点在于都是经营成品油,都是属于易燃、易爆高危行业;两者的不同点在于油站以房地产为依托,不能移动,属于不动产;而撬装加油站是可移动机器设备,相对立,属于动产。在没有法律明文规定的情况下,撬装加油站可以被视为有权经营成品油销售企业的一个加油工具和设备,例如视为某个特定加油站的业务延伸。当然如果法律要对撬装加油站进行的规定,即使设立一个立的个体,也应当有别于新建普通加油站的条件,橇爆撬装式加油站,否则撬装加油站将失去他的成本优势而难以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