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可置疑,任何设备都有其自身的运行规律和运行周期,到一定的年限,该更换的要更换,该淘汰的要淘汰。眼下,有相当部分企业,其生产运行采用的是连续性大规模生产模式,而且生产流程复杂、控制难度大。对这样的生产设备系统,如果不严格按照设备技术管理要求,超限期使用,设备就有可能发生故障。而一旦发生设备故障,就可能会造成连锁反应,酿成重大的安全生产恶性事故。
使用己属淘汰的落后设备,企业的能耗物耗成本会大大增加,节能减排也不会达标,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制约企业循环经济发展的技术瓶颈,对企业、社会都不利。实行高危设备强制淘汰制度,对提高企业经济运营质量、节能降耗、推进安全生产有序进行,发展低碳经济等都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我国目前还没有废铜方面的标准, 但随着我国工业化速度的加快,废杂有色金属的回收、贸易以及再生利用产业所面临的社会经济环境已发生了重大变化,不仅废杂有色金属的品种构成变化较大,而且大量的国外废杂有色金属以及各类可利用的废料涌入,给我国有色金属的生产提供了丰富的原料来源,同时也对再生有色金属的生产加工提出了新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