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甜蜜素的安全性,学术界仍无定论。甜蜜素作为食品添加剂于1937年被美国伊利诺伊大学学生Michael Sveda发现,1950年开始应用于软性饮料工业,1960年上市成为一般性代糖甜味剂。1966年有研究发现甜蜜素可在肠菌作用解为可能有慢性毒性的环己胺。1969年美国国家科学院研究会收到有关“甜蜜素∶糖精为10∶ 1的混合物”可致膀胱的动物实验证据,1970年美国食品与药物即发出了全面禁止使用甜蜜素的命令。英国、日本和加拿大等国随后也禁用。 虽然随后又有很多学者做了大量实验,证明甜蜜素无致的危险性。但包括美国、日本等国在内的40多个国家仍规定禁止使用甜蜜素作为食品甜味剂。另有包括中国、欧盟等80多个国家均允许在食品中添加甜蜜素,但是也有明确的。
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 2760-2014)规定:甜蜜素在水果罐头、果冻、冷饮、复合调味料等食品中的大使用量为0.65g/kg,在面包、糕点、方便米面食品中的大用量为1.6g/kg,在果酱、蜜饯、熟制豆类等食品中的大用量为1.0g/kg,在果糕类、凉果类食品中的大用量为8.0g/kg,在坚果类食品中的大用量包括1.2g/kg(脱壳类)和6.0g/kg(带壳类)两种。除上述食品外,其他食品一律不得添加甜蜜素。 和我国不同的是,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已全面禁用甜蜜素,因此食品中甜蜜素检验对于我国食品出口美国、日本等国家就显得至关重要。
甜蜜素使用方法: 1、使用时与水1比500之比率配合,就有足够的甜度。 2、甜蜜素单使用时,其甜度为10克等于蔗糖500克(50倍)。 3、甜蜜素与蔗糖一起配合使用时,其甜度可达80倍以上。 4、甜蜜素与蔗糖及0.3%重量之有机酸(柠檬酸等)一起使用时,其甜度可达100倍或100倍以上。 5、甜蜜素与蔗糖及0.3%重量之有机酸及10%重量之糖精一起使用时,其甜度可达150倍以上。
甜蜜素,其化学名称为环己基氨基磺酸钠,是由氨基磺酸与环己胺(C6H11NH2)及氢氧化钠反应而成,是食品生产中常用的添加剂。甜蜜素是一种常用甜味剂,其甜度是蔗糖的30~40倍。消费者如果经常食用甜蜜素含量超标的饮料或其他食品,就会因摄入过量对人体的肝脏和神经系统造成危害,特别是对代谢的能力较弱的老人、孕妇、小孩危害更明显。
糖精是有机化工合成产品,是食品添加剂而不是食品,除了在味觉上引起甜的感觉外,对人体无任何营养价值。相反,当食用较多的糖精时,会影响消化酶的正常分泌,降低小肠的吸收能力,使食欲减退。 糖精钠俗称糖精,这是一种没有任何营养价值的甜味剂,进入口中,很快产生甜感,甜度是蔗糖的350~450倍,余味有苦味感。1kg糖精价格40元左右,1kg糖精相当于400kg左右的蔗糖,无怪乎一些食品生产厂家大量使用糖精。过量使用糖精的现象很常见,特别是在某些劣质饮料、蜜饯和果脯中。
糖精钠是二水邻磺酰苯甲酰亚胺钠的商品名,又称可溶性糖精或水溶性糖精.分子式为C2H4O3NSNa.2H2O,相对分子质量为241.21。糖精钠无色至白色结晶或晶体粉末,无臭或微有芳香气。性能稳定,易溶于水,微溶于乙醇。在水中的溶解度随温度的上升而迅速增加。在常温时,糖精钠的水溶液长时间放置后甜味降低,故配好的溶液不应长时间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