橡胶回收的政策优势:
发展循环经济,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是当今社会发展的主题。废橡胶再生利用,已被我国高度重视,提到了议日程,国家鼓励;变废为宝,以害为利,净化环境,建立节约型社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第六篇: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第二十二章:“发展循环经济”,第五节:“加强资源综合利用推进废纸,废旧金属、废旧轮胎和废弃电子产品等回收利用。以国发[1996]36号《关于进一步开展资源综合利用的意见》,《资源综合目录》(2003年修订本),其中第三部分,第35条,“利用废轮胎等废橡胶生产粉、再生胶、液性沥青、轮胎、炭墨、钢丝、防水材料、橡胶密封圈,以及伐木产品”。第40条“废旧轮胎翻新和综合利用产品”按规定享受资源综合利用的优惠政策。
废旧橡胶是固体废弃物的一种,可以和“白色污染”相媲美,主要来源是一些橡胶制品,如各种车的内胎、胶管和胶带和胶鞋等等的废弃及工厂生产边角料。
再生橡胶是指废旧橡胶经过粉碎、加热、机械分选等物理化学过程,使其弹性状态变成具有塑性和黏性的,能够再硫化的橡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