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湘潭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了2021年城区危险废物规范化考核动员暨管理培训会,在此基础上,动员部署了工业固废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湘钢及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贮存、运输、转移、利用处置工作,加强全过程监管,加快推进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利用处置,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
本次专项整治以问题为导向,有效防控工业固体废物环境风险为目标,全面排查全市固体废物底数及隐患、防范风险,依法打击并有效遏制工业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等违法行为,推进工业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全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和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单位,为年产生量大于100吨的工业企业,涉固体废物投诉举报多、发生过涉固废环境事件或非法转移、倾倒、处置案件的单位,涉及可能含危险特性的工业固废产生、处置利用单位。对于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将排查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贮存、运输、转移、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以及产废底数、贮存管理、依法办理转移等内容;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单位将排查收集处置规范、污染防治、营运期风险防范等内容
露天堆放一般固废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南湖分局执法人员对位于湘家荡的某汽车部件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企业厂房西南角和厂房北侧露天堆放大量的一般工业固废。
经查,这些固废均为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铁质边角料和压滤后非法贮存的袋装污泥。
该企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条:“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
执法人员对该企业上述行为进行现场勘查、拍照取证后,对企业负责人进行了调查询问,企业负责人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南湖分局对该企业涉嫌露天堆放一般固废行为予以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