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危险废物源头管控
推动源头减量化。强化工艺技术支撑,支持研发、推广减少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和降低工业固体废物危害性的生产工艺和设备,从源头上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降低危害性。加快推进企业绿色制造,在汽车制造、化工、建材等产废行开展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绿色产品和绿色供应链创建,打造一批绿色制造典型。(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市生态环境局等参与)
对涉危险废物企业分类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指导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使用无害或低毒低害的清洁能源和原料,大力推广节能环保工业技术,推进工业企业生产过程清洁化、能源利用低碳化、资源利用循环化。2022年底前,所有年产生危险废物量100吨以上的企业完成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等参与)
强化危险废物收集转运贮存等过程监管
推进收集贮存转运化。加快推进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转运试点建设,按照“服务为主、就近解决”的原则,围绕年产生危险废物不超过3吨的工业企业、科研机构、学校等产废总量小的单位,开展危险废物收集转运服务,解决产废量小的单位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处置成本高、转运难的问题。(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动转移运输规范化和便捷化。危险废物运输单位须获得行政审批职能部门颁发的危险货物运输资质,运输车辆须安装卫星定位装置。落实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白名单”制度,根据企业环境信用记录和环境风险可控程度等,建立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白名单”,并实行动态调整,进一步简化跨省转移审批程序。(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行政审批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严厉打击涉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强化危险废物环境执法,将危险废物纳入日常生态环境执法监管体系,作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重要内容,通过“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执法”等方式,常态化开展执法监管,提级查办实名投诉举报案件。严厉打击非法排放、倾倒、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将企业违法信息记入信用记录管理,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河北保定市)。(市司法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市生态环境局、市行政审批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检察公益诉讼的协调联动。积极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有序衔接,完善行政处罚信息录入、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双向衔接工作机制。对重大案件,区域案件组织开展司法执法联动,实施专项监督,加大综合惩处力度。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公益机构对环境污染损害案件开展公益诉讼。(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促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发展
进一步提高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运营能力。生态环境等部门定期发布危险废物相关信息,按照“十四五”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规划布局,引导资金、技术、土地、人才等要素合理流动配置,促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健康发展。按照综合利用、焚烧处置、协同处置、填埋处置梯次推进原则,合理核定各类设施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类别,严格控制可焚烧减量的危险废物直接填埋。结合区域产业布局,支持铝材加工等产业集中区域,建设除尘灰、铝灰渣和二次铝灰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以处置生活垃圾焚烧飞灰为,适度发展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和改革、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城乡和住房建设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规范危险废物利用。加强危险废物综合利用产品环境管理,综合利用固体废物应当符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技术标准,使用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物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用途、标准。在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探索工业企业利用危险废物替代生产原料“点对点”定向利用许可证豁免管理。(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发展和改革、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医疗危险废物安全处置要点分析
1、做好废物分类
废物的类型繁杂多样,不同的废物有不同的处理需求。医疗领域的危险废物便可分成药物性废物、病理性废物、化学性废物等若干类别,而根据可利用程度进行区分,又可分成可循环利用及不可循环利用的废物,如果不针对性采取处理策略,无法废料经过处理之后的安全性。所以只有事先做好分类,并且针对不同类别的废物做好进一步分级,才能处理效率与质量。针对性的处理,能够废物得到针对性的处理,大程度减少废物数量、消除有害成分。
2、优化管理规章
管理规章的建立以及落实,是废物处理合理性的核心条件。为了废物处理工作达成预定目标,要针对不同领域、不同类型的医疗危险废物制定立的、针对性的规章,对于医疗废物的不同类别,也要制定出的管理规章,立的管理规章能够在对废物进行处置的过程中起到细化约束作用。针对不同废物制定的处理要求,应当落实到各个相关单位,成为实际工作的参考,这决定着后续的医疗危险废物处理安全性,决定着废物能否根据不同的规章得到有效处理,而不是随意填埋或是采取其他简单直接的处理方法,这会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 。
3、优化技术与设备质量
技术的改革、设备的更新,对于任何领域的工作发展都是必要的条件,当前随着社会各个领域的不断发展,废物的大量产生是无法否认的事实,也是面对的问题。医疗领域的废物处理,也与技术、设备密切相关,医疗废物种类繁多,处理复杂,为了达成实际的改革目标,对于废物处理设备的更新、创新处理技术的引入,是医疗领域要重视的问题。为了迎合实际的废物处理工作需要,应当时刻关注技术发展以及设备的开发,对于已经投用的,或是在短期运行过程中得到立项应用反馈的技术及设备,都要提起重视,对于设备与技术额成本投入力度要更大,这样才能技术与资源优势得以体现,提升废物处理的效率及质量,并且缩减处理成本。
4、对于处理人员队伍的素养培养
医疗危险废物很多都对人体或环境存在危害性,所以如果只是从单纯的采取普通手段去处理,或是处理过程中存在细微的失误,便很可能造成污染,或是威胁相关人员安全。所以为了废物处理的合理性,并且相关人员安全,要聘请的人员队伍针对医疗危险废物进行处理,任何无资质证明的人员,都不可参与处理过程。要建立起系统性的培训体系,针对内部废物处理人员进行针对性培训,对于医疗废物进行处理,便要明确医疗的处理要点,除此之外,要落实个人责任制,确保每一次处理、每一步操作都有据可循,确保每个人员都明确自身的本职责任,才能处理质量 。
企业制定“危险废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时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危险废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时应当注意的问题包括:(一)完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和技术规范,完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应当包括有效防止泄漏物质、消防水、污染雨水等扩散至外环境的收集、导流、拦截、降污等措施。(二)建立健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及时发现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对于发现后能够立即治理的环境安全隐患,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对于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完成治理,可能产生较大环境危害的环境安全隐患,应当制定隐患治理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现场应急预案,及时消除隐患。(三)储备必要的装备和物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储备必要的环境应急装备和物资,并建立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危险废物应急预案”包括哪些内容?依照什么步骤制定?如何修订?
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制定危险废物应急预案并对其进行修订。
(一)环境应急预案的内容
环境应急预案体现自救互救、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特点,侧重明确现场组织指挥机制、应急队伍分工、信息报告、监测预警、不同情景下的应对流程和措施、应急资源保障等内容。经过评估确定为较大以上环境风险的企业,可以结合经营性质、规模、组织体系和环境风险状况、应急资源状况,按照环境应急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预案的模式建立环境应急预案体系。环境应急综合预案体现战略性,环境应急专项预案体现战术性,环境应急现场处置预案体现操作性。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企业,编制分县域或者分管理单元的环境应急预案。
(二)制定环境应急预案的步骤
1. 成立环境应急预案编制组,明确编制组组长和成员组成、工作任务、编制计划和经费预算。
2. 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环境风险评估包括但不限于:分析各类事故衍化规律、自然灾害影响程度,识别环境危害因素,分析与周边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单位、区域环境的关系,构建突发环境事件及其后果情景,确定环境风险等级。应急资源调查包括但不限于:调查企业时间可调用的环境应急队伍、装备、物资、场所等应急资源状况和可请求援助或协议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
3. 编制环境应急预案。按照本办法第九条要求,合理选择类别,确定内容,说明可能的突发环境事件情景下需要采取的处置措施、向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和单位通报的内容与方式、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的内容与方式,以及与预案的衔接方式,形成环境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征求员工和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和单位代表的意见。
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属于危险废物,代码900-041-49。
硝基油漆稀释剂废桶:硝基油漆稀释剂有三个种类,分别是香蕉水、酯类溶剂、特种用途的硝基油漆稀释剂等,硝基油漆稀释剂都是易燃的危险品,存放在空气流通、温度适中的仓库中,并隔离火源与热源及防止强烈目光的照射,避免引起燃烧的危险。废机油桶:该单位回收的润滑油桶、抗磨液压油桶等属于危险废物名录里的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类别,企业使用过但仍含有或直接沾染废机油的废弃机油桶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所列“900-041-49 含有或直接沾染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清洗杂物”。
哪些危险废物可资源化利用?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的原则是什么?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的方法有哪些……在我国危废产量,危废产业持续升温的大形势下,弄清楚有关危废处理的这些问题,至关重要。
哪些危险废物可资源化利用?
某些废物虽被界定为危险废物,但具有较高的再利用价值。例如,含贵金属的电镀污泥、废弃的印刷电路板、废矿物油、废有机溶剂、废催化剂、废铅酸电池等等。
这些危险废物在经过熔炼或提纯等工艺,可将提取其中的有价资源。例如,含贵金属的电镀污泥经过脱水、浓缩、熔炼、提纯等工序后,提炼其中的金属;废弃的印刷电路板经过高温冶炼、电解、精炼等工序,可得到金、银、钯、铂、等贵金属;废矿物油和废有机溶剂经过蒸馏和萃取等手段处理后,再利用;不同的废催化剂可经过不同的工艺复活;废铅酸电池可回收再利用其中的铅等等。
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需从技术可行、毒物去除、成本降低、产品合格四个方面考虑:
(1)资源化利用的技术是可行的;
(2)资源化利用效果比较好,有较强的生命力;
(3)资源化利用所处理的危险废物应尽可能在排放源附近处理利用,以节省危险废物在存储运输等方面的投资;
(4)资源化的产品应当符合国家相应产品的质量标准,因而具有与之竞争的能力。
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分为医疗废物处置收费和其他危险废物处置收费,按照相关规定,为定价、指导价,并授权州、市、县人民定价。经调查了解,全省范围内有资质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共41家,其中9家为国家投资建设的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通过全面普查和抽查,青海省大部分地区均已出台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标准文件,医疗废物处置企业执行收费政策比较到位,未发现自立项目、自定标准违规收费的情况。针对海东市市场监管部门查处医疗废物处置企业以财政补贴不到位为由向处置对象收费的案件,指导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限期退还多收费用。检查中也发现青海省其他危险废物收费标准不够明确,存在市场商业无序竞争隐患。针对该问题,价监反垄断局将适时商函相关部门出台并完善危险废物收费标准文件,促进青海省危险废物处置企业规范经营、健康有序发展。
下一步,价监反垄断局将继续对青海省危险废物处置行业收费行为加强监管,对违规收费行为零容忍,切实营造危险废物处置行业依法依规收费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