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称方木,是根据实际加工需要锯切后形成的具有一定规格和形状的方形长条。一般用作装饰制作门窗的材料,在结构施工中可用于模板支撑、屋架材料或各种木质家具。木方是一种横截面为长方形或正方形的木条
主要由松树、椴木、杉木等树木制成。木方的规格一般为4m长,但也有2*3cm、3*4cm、4*4cm等不同规格。木方一般尺寸有25*125、28*125、32*150、36*125、38*150、45*100、50*150、65*200。
木材按其加工程度可分为圆木和成材两类。
圆木分为原条和原木两种。原条指的是只去掉树枝而未按一定长度进行切锯的伐倒木。原条可用于建筑工程的脚手架、建筑用材和家具。
《木结构设计规范》(GB5005——2003)规定,承重结构用材分为原木、锯材(方木、板材、规格材)和胶合材。锯材是由原木锯制而成的任何尺寸的成品材或半成品材。
规格材指的是按轻型木结构设计的需要,木材截面的宽度和高度按规定尺寸加工的规格化木材。胶合材指的是以木材为原料通过胶合压制而成的柱形材和各种板材的总称。
胶合木构件的材质等级从高到低分为Ib、IIb、IIIIb三级;轻型木结构用规格材的材质等级从高到低分为Ic、IIc、IIIc、IVc、Vc、VIc、VIIc七级。材质等级划分中Ia、Ib、Ic材质好,木材中缺陷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