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金条的购买力,抗战初期,一根小黄鱼大约可以兑换30—40块大洋,兑换比率随着年景好坏上下波动。抗战后期,黄金越来越贵,兑换银元的比率越来越大。在1949年之前,100块大洋(3根小黄鱼)就可以在北京买个小型四合院。当时小康之家一月生活总费用也就是15块银元。一顿全家福吃下来,也就是两三块银元的样子。当时就是富人也很少使用金条花费,金条主要是作为硬通货贮藏起来,花费的时候兑换成保值的货币银元。
民国时期的两和我们现如今的两是不一样的,现在一两是50克,但是在民国时期,一两却等于31.25克。
这些当时铸造出来的金条后来被人们统称为了黄鱼,其中规格大的十两金条被人们称为了大黄鱼,作为基础存在的一两金条则被人们起了一个小黄鱼的外号。
在战乱的民国时期,继人们为信任的袁大头之后,这种国民铸造出来的金条成为了当时另一种比较重要的流通货币。
从清末开始到民国时期,市面上的黄金从开始是以私人银号制作,目前所见清末金锭主要为一两和二两,少见五两、十两金锭。常见制作银号有“沈阳宝华”、“天津同丰”、“裘天宝”、“大丰恒”等。清末民初的银号金锭样式多为椭圆束腰形,也有长方形,还有盖有花押的小金饼,锭面加盖银号名戳和赤金、足赤字样以证明成色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