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修行业产生的危险废物种类繁多,一般来说,不仅包括有车辆、机械维修和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发动机油、制动器油、自动变速器油、齿轮油等废润滑油等油类废弃物。还涉及到废防冻液、废漆料、废固化剂、废活性炭、废活性炭棉、烤漆房顶棉、底面以及过滤棉等沾染物、漆桶、废遮蔽纸、沾染废机油的废抹布、手套、机油壶、机滤、自喷漆桶等,以及镉镍电池、废漆渣、打磨漆粉等。
机动车维修与拆解行业产生的废物凡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修订)或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均须按照危险废物管理。
汽修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要求
1、建立的危险废物的贮存设施或贮存区域,做到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分区存放,并设置危险废物警示标志。
2、贮存设施应符合相关消防、安全规定。
3、贮存房间应有防渗的硬化地面、有泄漏液体收集装置。废铅酸电池存放区域,地面须采取防腐、防渗处理。
4、危险废物贮存期不得超过一年。
电路板中因含有溴阻燃剂,含铅焊料和其他少量贵金属等,在处置不当的情况下易造成环境风险,具有一定的危害性。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HW49其他废物900-045-49废旧电路板(包括废旧电路板上附带的元器件、芯片、插件、贴脚等)条例,被判定属于危废物。
但电路板中主要组成部件是基板和电子元器件,主要组成材料为金属、氧化物、有机物以及玻璃纤维、环氧树脂等非金属成分,目前基本不含有对环境敏感的物质,具备一定量的回收再利用。在危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表明采用拆解、破碎回收废旧电路板中的电子元器与金属、树脂等可以获得豁免,并在2019年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进行了重新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