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丝绳的检验、检查
1、 不符合钢丝的断面积和钢丝总面积之比达到6%,不得用作升降人员,达到10%,不得用作升降物料。
2、 不合格的钢丝的断面积和钢绳的总面积之比达到25%时,该钢丝绳更换。
3、 各种股捻钢丝绳在一个捻距内钢丝断面积与钢丝总面积之比达到下列数值时更换:
1 、钢丝绳或制动钢丝绳为10%
2、 罐道钢丝绳为15%柘城
3 、使用密封钢丝绳外层钢丝绳厚度磨损达到5%时更换
5、钢丝绳产生严重扭曲或变形
6、遭受猛烈拉力的一般长度伸长0.5%以上
7、根据井巷条件及锈蚀情况,至少每月涂油一次柘城
8、矿井主要装置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投入运行后的设备,每年进行一次检查,每三年进行一次
9、新绳到货,应由检验单位进行验收检验,保有出厂厂家合格证、验收证书等完整的原始资料
10、保管超时一年的钢丝绳,在悬挂前在进行一次检验合格柘城
11、直径为18㎜及其以下的专为物料用的钢丝绳有厂家合格证,外观检查无锈蚀和损伤,不进行验收
12、升降人员或物料的钢丝绳,自悬挂起时,每六个月检查一次,悬挂吊盘的钢丝绳每个十二个月检验一次
13、升降物料用的钢丝绳,自悬挂起时第十二个月检验一次,以后每隔每六个月检验一次
14、轮式钢丝绳的使用期限应不超过两年,平衡钢丝绳的使用期限应不超过四年。
15、井筒中悬挂排水泵、抓岩机的钢丝绳使用期限一般为一年
16、在倾斜井巷中使用的钢丝绳,其插接长度不得小于生直径的1000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