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钢铁各检验批中非金属夹杂物 不含非金属有害废物的总重量,不应超过该检验批重量的千分之
废旧由供方作技术性的安全检查后按有关规定处理。非熔炼用废钢铁使用后,其制品的性能指标满足有关标准的规定,且不应对公众人身安全、财产、环保等造成隐患或危害。
目前每年产生的废钢总量为3~4亿吨,约占钢总产量的45~50%,其中85~90%用作炼钢原料,10~15%用于铸造、炼铁和再生钢材。
钢铁工业主要的铁源为铁矿石。每生产1 吨钢,大致需要各种原料(如铁矿石、煤炭、石灰石、耐火材料等)4~5吨,能源折合标准煤(指发热值为7000千卡/公斤的煤)0.7~1.0吨。而利用废钢作原料直接投入炼钢炉进行冶炼,每吨废钢可再炼成近1吨钢,可以省去采矿、选矿、炼焦、炼铁等过程,显然可以节省大量自然资源和能源。
废钢作为再生资源能否得到充分开发的关键还在于流通渠道是否合理和通畅。一开始,日本废钢流通管理比较混乱,产生废钢的企业和家庭、废钢商业企业、地方自治体、钢厂都直接插手废钢流通,导致流通环节既多又乱,速度缓慢且成本高昂。不过,上世纪60年代中期开始,日本废钢流通渠道逐步实现了合理化、化。
具体来看,日本废钢的流通流程为:家庭产生废钢流通至点再到废弃站,然后进行筛选,事业单位产生废钢送至废钢集中站,船舶和桥梁等难拆废钢送至拆解企业,这3类废钢资源都要运送至加工处理企业,再送至零售商处;非钢企业和钢铁企业的废钢资源则分为需要加工和不需加工的废钢,部分经加工处理后送至零售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