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文元老金条回收,民国金条回收,民国老黄金回收,费文元老黄金首饰回收,项链、手镯、戒指、锁片、摆件回“费文元裕记”银楼是嘉庆年间(1796-1821年)设立于上海老城厢。民国时期前后搬迁到南京路山西路口营业,旧址位于现在南京东路上海书城斜对面,抗战后期因经营困难而歇业。“费文元”的金银工艺水平相当高,在当年遐迩,特别擅长制作金钻翠等材料首饰。
民国初年(1912-1927),一两黄金约等于40块大洋。这个时期,银圆是主要的流通货币,但是由于各地发行纸币过多,导致物价上涨,银元贬值。国民南京时期(1928-1937),一两黄金约等于100块大洋。这个时期,国民推行法币改革,试图统一货币制度,但是由于法币缺乏信用和储备,也无法稳定物价。
抗日战争后期,国统区通货严重膨胀,法币贬值。为抑制通货膨胀,国民开始出售黄金,举办黄金储蓄存款,收回法币,平抑物价。1945年8月,黄金储蓄存款陆续到期,命令中央造币厂生产金条,以应付黄金兑现之需。金条原材料是由美国进口的四百两重金砖,中央造币厂直接进行切割,制成各种重量的小金条。
民国时期金条的购买力,抗战初期,一根小黄鱼大约可以兑换30—40块大洋,兑换比率随着年景好坏上下波动。抗战后期,黄金越来越贵,兑换银元的比率越来越大。在1949年之前,100块大洋(3根小黄鱼)就可以在北京买个小型四合院。当时小康之家一月生活总费用也就是15块银元。一顿全家福吃下来,也就是两三块银元的样子。当时就是富人也很少使用金条花费,金条主要是作为硬通货贮藏起来,花费的时候兑换成保值的货币银元。
民国金条回收,民国黄金回收,老黄金回收,民国时期“黄鱼”的价值是有些虚高的,因为那是属于特殊时期,国家的货币政策不稳定,导致物价波动比较大,法定货币贬值严重,大量资金为了保值而购入黄金,才使得黄金价格上涨,但是到了和平年代,法定货币回到主要的地位上,黄金就又变回商品属性,价格也就自然回到了正常的水平。
民国金条回收,按照中国传统的计量单位,金条以“两”为基本重量单位,通常来说,金条分为三种,分别为十两,五两和一两。当然也有半量等其他规格。对于普通老百姓而言,一般将一两重的金条称之为小黄鱼,10两重的自然是大黄鱼了。中央造币厂制的金条上,会压有中央造币厂、日期等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