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钢铁各检验批中非金属夹杂物 不含非金属有害废物的总重量,不应超过该检验批重量的千分之
废旧由供方作技术性的安全检查后按有关规定处理。非熔炼用废钢铁使用后,其制品的性能指标满足有关标准的规定,且不应对公众人身安全、财产、环保等造成隐患或危害。
目前每年产生的废钢总量为3~4亿吨,约占钢总产量的45~50%,其中85~90%用作炼钢原料,10~15%用于铸造、炼铁和再生钢材。
钢铁工业主要的铁源为铁矿石。每生产1 吨钢,大致需要各种原料(如铁矿石、煤炭、石灰石、耐火材料等)4~5吨,能源折合标准煤(指发热值为7000千卡/公斤的煤)0.7~1.0吨。而利用废钢作原料直接投入炼钢炉进行冶炼,每吨废钢可再炼成近1吨钢,可以省去采矿、选矿、炼焦、炼铁等过程,显然可以节省大量自然资源和能源。
在对废钢的加工处理方面,日本不断采用适用的技术设备,提高了废钢加工企业的劳动生产率。为稳定原料供给,日本还不断完善废钢市场定价机制,日本中部商品交易所在2005年10月份推出废钢合约,品种选取高规格(等级)的废钢(重废)作为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