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宝山固废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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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发展

进一步提高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运营能力。生态环境等部门定期发布危险废物相关信息,按照“十四五”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规划布局,引导资金、技术、土地、人才等要素合理流动配置,促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健康发展。按照综合利用、焚烧处置、协同处置、填埋处置梯次推进原则,合理核定各类设施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类别,严格控制可焚烧减量的危险废物直接填埋。结合区域产业布局,支持铝材加工等产业集中区域,建设除尘灰、铝灰渣和二次铝灰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以处置生活垃圾焚烧飞灰为,适度发展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和改革、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城乡和住房建设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规范危险废物利用。加强危险废物综合利用产品环境管理,综合利用固体废物应当符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技术标准,使用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物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用途、标准。在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探索工业企业利用危险废物替代生产原料“点对点”定向利用许可证豁免管理。(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发展和改革、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固废法对于“危险废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有哪些规定?
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依法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进行检查。
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造成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的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者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企业制定“危险废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时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危险废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时应当注意的问题包括:(一)完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和技术规范,完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应当包括有效防止泄漏物质、消防水、污染雨水等扩散至外环境的收集、导流、拦截、降污等措施。(二)建立健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及时发现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对于发现后能够立即治理的环境安全隐患,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对于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完成治理,可能产生较大环境危害的环境安全隐患,应当制定隐患治理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现场应急预案,及时消除隐患。(三)储备必要的装备和物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储备必要的环境应急装备和物资,并建立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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