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建筑防雷应根据文物价值、发生雷电事故可能性和后果等划分为级、第二级两个级别。
一、在可能发生地闪的地区,遇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划为级防雷古建筑;
1 全国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世界文化遗产目录的古建筑;
2 历史上遭受过雷击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
3 预计年均收雷击次数大于0.05次/年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
4 预计年均雷击次数大于0.25次/年的古建筑。
二、在可能发生地闪的地区,凡不属于本规范第3.0.2条规定的古建筑,遇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划为第二级防雷古建筑;
1 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
2 预计年均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5次/年,且小于或等于0.25次/年的古建筑;
3 高度在15m及以上的古建筑。
4 预计年均雷击次数(N)应按本规范附录A计算。
5 当古建筑中各单体古建筑防雷级别不同时,应按单体古建筑中的高防雷级别确定古建筑群的防雷级别。
级防雷古建筑的防雷措施-----
(一) 接闪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可采用接闪带、接闪网、接闪杆、架空接闪线中的任一种或组合形式作为接闪器,接闪器的类型应与古建筑相协调。
2 在古建筑上安装时,应根据古建筑的特点,结合屋顶形制,选择适合于在易受雷击部位安装的接闪器。
3 采用接闪网时,接闪网格形成的面应覆盖整个屋顶,网格尺寸宜为步架的整数倍,在屋顶面组成规格不大于10m*10m或12m*8m的网格。
4 采用接闪网以外类型的接闪器时,应采用滚球法确定其保护范围,滚球半径应为45m。
5 采用立接闪杆和架空接闪线时,其安装位置和支撑杆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当采用单杆或单线保护有困难时,可采用多杆、多线、或架空接闪网进行保护。
6 当古建筑附近有较高地势或四周有高大树木及物体可利用时,宜选择在较高地势、高大树木或物体上安装接闪杆或架空接闪线。接闪器安装在树木上时,应对树木进行有效保护。
7 接闪器应对屋顶天窗、屋顶的非导体饰物等装置进行有效保护。
8 古建筑屋顶上的铁刹、金属链、宝顶和金属屋面等金属导体,其材质和规格符合做接闪器的要求时,可作为接闪器。
9 高度不大于15m的古建筑,当外轮廓投影周长不超过90m或建筑外轮廓大长度不超过25m、大宽度不超过20m时,屋顶安装的接闪器可按本规范附录D进行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