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灯通常分为吊灯、座灯、壁灯、提灯几大类,它是用竹木、绫绢、明球、玉佩、丝穗、羽毛、贝壳等材料,经彩扎、裱糊、编结、刺绣、雕刻,再配以剪纸、书画、诗词等装饰制作而成的综合工艺品,也是中国传统的民间手工艺品。
由于各地自然地理环境的差异和历史、、经济、文化发展的不平衡,也由于流布地域的方言、音乐素材和风格以及受邻近姊妹艺术影响的不同,各种花灯戏在剧目题材、声腔结构、表演特点上,都各有特色,发展的历史过程也不尽相同。
“灯夹戏”时期。1938年,云南农民救亡灯剧团解散,花灯艺人熊介臣在昆明、玉溪一带教灯、唱灯。1946年熊介臣在昆明庆云茶室连唱三天花灯,受到欢迎,该茶室随后改为花灯园子,成为云南个花灯剧场,从此形成固定的职业班社。为适应职业演出的需要,花灯艺人开始大量移植滇剧剧目,如《四下河南》、《滴水珠》、《痣》、《狸猫换太子》、《红灯记》、《纱灯记》等,同时进一步学习吸收滇剧的表演程式、服装道具、舞台装置等。这种以花灯曲调唱滇剧剧目的方式,时称“灯夹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