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流车载移动升降照明设备由金属底座、升降系统、云台(旋转机构)、电气系统、控制系统及强光照明光源组成。
用于高空作业、户外搜索、公路巡逻、湖海搜救、现场勘察,提供多角度、远距离照明。
设备各组成部分应完整,表面应无损伤,电气线路连接可靠,各紧固部位无松动现象,设备运行应无卡滞现象。安装于车辆上的设备,升降系统处于起始位置时,从地面起至设备高点的高度应不小于1.2-1.8米,其他部分不超过车身范围。
额定工作功率为DC24V的单个照明灯具的额定功率应不大于200W
色温:6031K;
显色指数:82;
色品坐标:x=0.3254
y=0.3540
聚光型车载照明设备照明灯具照明灯基准轴水平方向左右5°、基准轴垂直方向上下5°的范围内的发光强度应不小于10000cd,在照明灯具的整个照射区域内发光应均匀,无明显暗区。
一个聚光灯头和一个泛光灯头同灯配置,可以同时进行高亮度聚光和大范围泛光的照明,从而实现事故现场对事故车体主体和路面的同时照明补光。
照射距离 特殊配光设计,反光、聚光性强。
泛光灯型车载照明设备照明灯具基准轴水平方向左右30°、基准轴垂直方向上下20°的范围内的发光强度应不小于1000cd,
防雨淋性能 喷水量:30L/min;喷水管摆动角度:±60°;喷水持续时间:30min。试验后,试样应能正常工作。
耐温性能 将非工作状态的试样分别放置在75℃±2℃和-20℃±2℃的环境中各2h,每个过程结束后立即启动试样,应能正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