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壳、车门、汽车玻璃、车镜、车牌架、座椅及附件、汽车轴承、扶手、把手、拉手、中网、叶子板、驾驶室及配件、安全气囊、汽车安全带、玻璃升降器、汽车天线、雨刮器、汽车消声器、汽车喇叭、车用密封条保险杠、行李箱、行李架、挤压件、冲压件、排气管,其他车身附件等汽车配件。
商用车零部件企业是一个行业细分度较高的行业,大多为新兴的个体性企业。对于这些中小企业而言,前期投入的资金压力已经很大,并且投产后的利润也不高,因此要想让它们加大研发的投入就相对困难。而且在一定时期内汽配原材料价格不断攀升,企业在原材料方面就需要支付很大一部分资金。
国内零部件企业要想在未来国际化市场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快捷的途径就是通过兼并重组,形成规模化的零部件企业集团。零部件企业的兼并重组比整车更急迫,如果没有大的零部件企业出现,成本下不来,质量上不去,整个行业的发展就会极其困难。在国内零部件企业规模小、实力弱、研发能力不足的背景下,零部件产业若想快速发展,加快兼并重组,形成规模效应。
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加强对汽车销售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打击不正当竞争、虚假宣传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切实规范汽车市场交易行为。要认真梳理排查日常检查和申诉举报中发现的涉嫌不正当竞争的案件线索,依法查处汽车品牌经销服务店、汽车集中交易市场以各种方式虚假表示、虚假宣传误导欺诈消费者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要结合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严厉查处汽车品牌经销服务店利用为消费者办理汽车按揭贷款、汽车保险等服务之便收取金融服务公司、担保公司、保险公司所谓“返利”、“好处费”的商业贿赂行为。要加强对汽车相关广告的监测和检查,依法及时查处各类广告违法行为。要进一步规范汽车销售合同,积极推行汽车销售合同示范文本,依法处理“霸王条款”。要加强行政指导,综合使用行政告诫、行政建议等措施,制止经营者违背购买者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的行为。
当前要推动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要多管齐下,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以推进,特别是对当前行业内普遍存在的私拆滥解现象,应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坚决取缔不法企业和小作坊式窝点。
再制造行业秩序混乱,正规企业面临“杂牌军”的不良竞争。对于正规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企业来说,回收报废企业的价格一般是按照废铁的市场价格执行。以一辆面临报废的捷达轿车为例,公司支付给车主的费用在1000元左右。而一些缺乏资质的小作坊,则依靠私卖发动机、变速器等总成,获取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