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以未来自由现金流评估企业价值的特殊需求,需在现行会计报表体系基础上增加公布的信息内容。改进会计报表的原则是充分披露,即提供所有为实现公平表述公司经济事项所必需的信息。
会计计量方面的改进:资产负债表可考虑在保持历史成本体现融资结构及项目投资结论的同时,反映资产产生的未来现金流。这需要会计理论在计量方面取得突破,如研究未来现金流的计量方法及应用原则,以及如何将折现率技术应用于会计计量中。
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的结合:在预估企业收益时,可将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结合使用,以揭示当前盈利与未来自由现金流之间的关系,为清晰计算企业价值提供参考。
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公布非财务信息:如信誉、人力资源、项目投资、融资战略等,以分析企业可能面临的运营风险和经营风险,并据此调整贴现率,使企业价值评估更贴近实际。
通过上述改进,会计报表能更科学地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计算更合理的企业价值提供数据支持。
通常对企业价值进行评估时,依据不同属性可分为以下四种类型:
一是按估价标准划分,包括收益价值、重置成本、清算价值与现行市价;
二是按经济行为划分,涵盖转让价值、兼并价值、抵押价值、投资价值及保险价值等;
三是按资产评估的前提假设划分,分为持续使用价值、清算价值及公开市场价值;
四是按评估结果的适用范围划分,包括市场价值及其以外的其他价值。
国有企业改制中清理出的不良贷款,需经中介机构经济鉴证后,按规定程序向企业主管部门申请,并由主管部门提出初审意见报市国资委审核。根据审批权限,200万元(含)以内的销账不良贷款由市国资委审批,超过200万元的则需市国资委审核后报批准。批准销账后,公司应建立“账销案存”管理制度,并对收回的账款给予适当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