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定的浓度下会对接触该物质的生物造成有害或有毒影响。POPs大都具有“三致(致癌、致畸、致突变)”效应。
判断一种物质是否是POPs应当建立科学的判断基准,ICCA(化学品协会国际理事会)推荐的判断基准包括:
⑴持久性基准:用半衰期(t1/2)来判断,在水体中为180d,在底泥和土壤中为360d;
⑵生物蓄积性基准:用生物富集系数来判断,BCF>5000;
⑶关于远距离迁移并返回到地球上的基准:半衰期2d(空气中)以及蒸汽压在0.01~1kpa;
⑷判断在偏远的极低地区一种物质是否存在的基准:该物质在水体中质量浓度大于10ng/L。
狭义上的POPs物质
主要是指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禁用物质。
批列入《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受控名单的12种POPs:
1)有意生产――有机氯杀虫剂(OCPs):滴滴涕、氯丹、灭蚁灵、艾氏剂、狄氏剂、异狄氏剂、七氯、毒杀酚;
2)有意生产――工业化学品:六氯苯和多氯联苯(PCBs,209种);
3)无意排放――工业生产过程或燃烧生产的副产品:二恶英(多氯二苯并-p-二恶英PCDD)、呋喃(多氯二苯并呋喃PCDF)2378位取代PCDD和PCDF 17种。
第二批新增物质包括:3种杀虫剂副产物(α-六氯环己烷、β-六氯环己烷、林丹)、3种阻燃剂(六溴联苯醚和七溴联苯醚、四溴联苯醚和五溴联苯醚、六溴联苯)、十氯酮、五氯苯以及PFOS类物质(全氟辛磺酸、全氟辛磺酸盐和全氟辛基磺酰氟)。
第三批增列(第五次缔约方大会):硫丹。
所有销售到欧盟的各类产品,须按均质材料(包括可接触及不可接触材质)拆分后进行测试,物品中若是金属、陶瓷、玻璃等材料,不需要检测;若是塑胶、橡胶、海绵、纺织品、涂层等非金属,需了解材料的用途之后推荐检测POPs中物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