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助理工程师建筑三类人员
按“多师制”原则,允许技术人员自主申报两个系列()以上的技术资格。
从省外或中央直属单位引进来我省工作的建设技术人员,其在原地区或原单位按国家规定取得的建设技术资格及工作年限应予认可,符合我省高建设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的,可按规定程序直接申报。若本人自愿,也可向建设评审申报确认,经确认通过者,换发我省技术资格证书。
留学回国人员需要申报建设技术资格的,可不受职称、资历及职称计算机条件的限制,根据本人实际水平、能力和业绩成果直接申报相应级别的建设技术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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