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单位进度计划审批
监理单位收到施工单位上报的进度计划后,组织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进度计划是否符合合同工期要求,各施工项目的时间安排是否合理,关键线路是否准确,资源配置是否满足进度要求等。
定期召开进度协调会
监理单位每周或每月组织召开进度协调会,由施工单位汇报工程进度情况,分析进度偏差产生的原因,提出解决措施。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等相关各方参加会议,共同协调解决影响工程进度的问题,如设计变更、材料供应、施工场地等。
进度跟踪检查
监理工程师定期对工程进度进行现场检查,对照进度计划,检查实际施工进度是否与计划进度相符。检查内容包括已完成的工程量、施工项目的进展情况、人员和机械设备的投入情况等。
采用合适的进度检查方法,如横道图比较法、S 曲线比较法、前锋线比较法等,直观地反映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偏差情况。例如,通过绘制 S 曲线,将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与计划工程量进行对比,分析进度偏差的大小和趋势。
(三)进度偏差的分析与调整
经济措施:对施工单位采取奖惩措施,对提前完成进度目标的给予奖励,对延误进度的进行处罚,以激励施工单位加快施工进度。
合同措施:根据合同约定,对因非施工单位原因导致的进度延误,要求建设单位给予相应的工期顺延和费用补偿;对施工单位原因导致的进度延误,按照合同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计量的项目是已完成且质量合格的项目,对于质量不合格的项目,不予计量。例如,混凝土浇筑工程,在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要求,外观质量符合规范标准后,才能进行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