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内容受理审查公示决定公告发证申报材料企业申请资质需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含电子文档)及相应附件资料,并按照下列顺序进行装订:(一)综合资料(册):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正、副本;3、企业章程;4、企业近三年建筑业行业统计报表;5、企业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6、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明;7、企业经理和技术、财务负责人的明、职称证书、任职文件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的技术负责人代表工程业绩资料;8、如有设备、厂房等要求的,应提供设备购置或租赁合同、厂房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以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9、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劳务分包企业、混凝土预制构件企业、预拌商品混凝土等企业可不提供)其中,申请资质的企业,不需提供上述2、4、5、9的材料,但应提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文件。10、申请资质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1)企业近三年授信凭证;(2)企业近三年上缴建筑业营业税税或境外工程的工程结算凭证;(3)省、部级(或相当于省部级)以上企业技术(研发)中心,或分中心认证的证书或有效核准文件;(4)工法的认定文件、专利技术的认定证书;(5)国家科技进步奖获奖证书或主编过工程建设国家、行业标准的发布通知(或发布令)、封面、目次、前言和引言等资料复印件。(二)人员资料(第二册):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人员的明、注册证书;2、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的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明、养老保险凭证;3、部分资质标准要求企业具备的特殊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明及养老保险凭证,还应提供相应证书及反映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