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培育新时期建筑产业工人队伍
试点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提出的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和中央关于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有关要求,推进建筑行业用工制度改革,培育新时期建筑产业工人队伍,住房城乡建设部将我省确定为试点省。为做好试点工作,结合《河南省建筑业转型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主要内容:一是加强建筑产业工人技能培训、鉴定;二是发展作业企业;三是探索总承包、承包企业建立自有工人队伍;四是取消建筑劳务资质;五是实行施工现场实名制管理;六是探索产业工人用工本地化;七是提升建筑产业工人各项保障;八是建立建筑产业工人输出示范基地;九是依托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培育产业工人;十是其他体制机制创新。
试点范围:选择在济源市、固始县、长垣县、林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开展培育新时期建筑产业工人队伍试点工作。支持固始县与中建七局合作建立全国建筑产业工人培育示范基地。支持建筑施工企业在试点范围以外开展项目试点,但需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备案。
试点期限:试点期限暂定三年,涉及工程项目的期限至工程竣工。
实行备案制。对作业企业不核发资质、不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作业企业取得工商登记后,向工商注册地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其基本情况、经培训合格或技能鉴定的工人信息,并明确所从事的主要工种(可根据本企业建筑工人技能鉴定或技能培训的主要选择1-2个),其备案信息将载入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与施工总承包企业、承包企业信息一并供社会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