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四级承装类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应当具备以下机具设备:
8吨起重机1台,运输车,液压搬运车1台,电动(手扳)葫芦;放线滑车,起重滑车,3吨绞磨机2台,200-250抱杆及配套件;压接钳1台,弯管机1台,弯排机1台,切割机1台,台钻1台,电气焊接工具;清洗机1台,发动机,柴油发电机,电缆放线架,电缆滑车;光学经纬仪2台;单相调压器1台,标准电流互感器1台,微机继电保护测试仪1台等试验设备和仪器仪表,必要的安全工器具等。
取得四级承修类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应当具备以下机具设备:
8吨起重机1台,运输车,液压搬运车1台,电动(手扳)葫芦;3吨绞磨机2台,起重滑车,放线滑车,抱杆及配套件;滤油机1台,烘干箱1台;压接钳1台,弯管机1台,弯排机1台,钻床1台,切割机1台,清洗机1台,电气焊接工具;电缆放线架,电缆滑车;光学经纬仪2台;单相调压器1台,标准电流互感器1台,微机继电保护测试仪1台等试验设备和仪器仪表,必要的安全工器具等。
取得四级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35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活动。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二)注册资本、净资产300万元以上;
(三)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4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安装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电力相关初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
(四)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10人以上,其中具有电力相关初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3人以上;
(五)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25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13人以上,特种电工5人以上且各人数不少于1人;
(六)预算、质检人员各1人以上,安装工长3人以上;
(七)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作,专职安全监督人员1人以上;
(八)与可承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具设备;
(九)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