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资产:
净资产 800 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公路工程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8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6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中级以上职称或公路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公路工程相关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5 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8 人, 且施工员、安全员、造价员等人员。
(4)企业具有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15 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4、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1)100 吨/小时以上沥青混凝土拌和设备 1 台;
(2)50 立方米/小时以上水泥混凝土拌和设备 1台;
(3)摊铺宽度 4.5 米以上沥青混凝土摊铺设备 2 台;
(4)8 吨以上压路机 5 台;
(5)1 立方米以上挖掘机 2 台;
(6)120 千瓦以上平地机 2 台;
(7)30 吨以上吊车 1 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