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再制造企业整体技术水平不高,社会对于再制造行业认可度低,阻碍了该行业进一步发展壮大。据介绍,汽车零部件再制造生产需要按照特定的流程进行拆解、清洗、检测分类、失效零件的再制造加工或替换、产品再装配,终经严格测试后出厂进入到市场。事实上,由于我国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行业起步晚,设备相对落后,主要的还是投入成本太高,单靠企业本身负担压力很大,这导致国内再制造行业与国外同行相比,在技术和质量上还存在不小差距。一个明显的例子就是,即使在汽车零部件再制造示范试点企业中,仍然有一些在使用相对落后的尺寸修理和换件修理的方法,再制造率很低。
以一辆10吨报废货车为例,因为“五大总成”按规定不能出售,正规企业在拆解后主要靠卖废钢来获益,多卖两万元,收购价不能超过1.2万元,否则算上成本、税收,就会亏损。但地下拆解厂完够以两万元甚至以上的价格收购,因为至少违规出售“五大总成”,就可以大赚一笔,如大货车发动机可卖7000元,后桥就能卖8000元,这样下来一辆车卖到2.5万元甚至更高并不难。
当前要推动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要多管齐下,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以推进,特别是对当前行业内普遍存在的私拆滥解现象,应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坚决取缔不法企业和小作坊式窝点。
汽车产业是国民经济重要的支柱产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落实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总体要求,国家制定了汽车[2]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以及“汽车下乡”、汽车“以旧换新”等一系列稳定汽车消费、加快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为促进汽车产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和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发挥了重要的积极作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交通运输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汽车销售行为监管和汽车配件质量监管对于确保国家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政策措施具体落实、保障道路运输、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履行法定职责,积极维护汽车市场秩序,促进汽车产业健康发展。
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加强对汽车销售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打击不正当竞争、虚假宣传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切实规范汽车市场交易行为。要认真梳理排查日常检查和申诉举报中发现的涉嫌不正当竞争的案件线索,依法查处汽车品牌经销服务店、汽车集中交易市场以各种方式虚假表示、虚假宣传误导欺诈消费者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要结合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严厉查处汽车品牌经销服务店利用为消费者办理汽车按揭贷款、汽车保险等服务之便收取金融服务公司、担保公司、保险公司所谓“返利”、“好处费”的商业贿赂行为。要加强对汽车相关广告的监测和检查,依法及时查处各类广告违法行为。要进一步规范汽车销售合同,积极推行汽车销售合同示范文本,依法处理“霸王条款”。要加强行政指导,综合使用行政告诫、行政建议等措施,制止经营者违背购买者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的行为。
各地工商行政管理、交通运输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会同相关行业组织,加强对汽车生产销售商、汽车配件生产经营者和维修经营者的宣传教育,督促汽车生产企业加强产品质量管理,严格执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公布新车型维修技术资料;引导汽车品牌经销服务店公示汽车配件供应体系,指导经营者明示汽车配件生产商、配件价格、服务价格等信息,完善质量管理制度和有关产品“三包”、广告宣传、销售合同、按揭贷款、保险等销售服务规范,促进行业自律,规范汽车销售和汽车维修行业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