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于2007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第12条规定:个体工商户可以聘请经批准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机构或者具备资质的财会人员代为建账和办理账务。 需要明确指出的是,一个单位是否设置专职会计人员,应该由单位自行决定,但建账则是强制性的要求,是否建账的终核定权归行政主管机关。
委托代理记账的委托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填制或者取得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
(2)应当配备专人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
(3)及时向代理记账机构提供真实、完整的原始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
(4)对于代理记账机构退回的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
一般,代理机构会提供以下业务:
1、整理原始单据、记账凭证;
2、出具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3、每月纳税申报及税款交纳,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
4、新公司国地税报到等; 另外,有些机构可以提供免费的每月报税短信通知,邮件通知服务。
业务范围
1、代理各个税种的纳税申报,代理企业纳税情况自查及清算各种税款业务。
2、代理企业整体税务安排、投资项目税收评估,代理制作涉税文书。
3、建立企业纳税核算体系用办税制度,为企业设计财务制度。
4、协助企业进行股份制改及企业间兼并、收购工作,代理设计经营管理制度。
5、为企业提供报表分析,提供其他管理建议。
6、委托人要求的其他常年代理业务。
有百分之九十八的代理记账机构会提供整理原始凭证、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册、编制会计报表、纳税申报五项基本服务。
代理记帐的服务内容:
1 提供会计代理记帐、财务税务咨询、纳税申报、验资、增资、审计、工商年检、网上纳税申报等。
2 编制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税金明细表);
3 税务申报(包括:增值税、营业税、带征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建税、教育附加费、河道管理费);
4 根据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税金明细表);
5 电算化登记明细分类证,登记总帐(包括:总帐、二级科目明细帐、现金日记帐、银行日记帐);
6 及时传递财税政策;对客户在财政、公司注册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问题,提供口头建议和咨询。
代理记帐服务流程:
1 接受委托签订财务外包代理记帐合同,确定服务项目及费用。
2 接票:客户将当月做帐票据送到注册上海公司,新设立的未做过财务会计工作的客户,开立会计帐户,建立会计核算体系。
3 做帐:进行会计核算、帐务处理,税款计算等。
4 报税:外勤会计划转税款,到国、地税税务所上门申报,网上税务申报、个人所得税申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