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资源经营权是指对旅游资源一定时期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是一种以合约形式规定的法律上的财产权利。旅游资源经营权价格是在一定期限中持有旅游资源的使用权、收益权所形成的一种价格。
旅游资源经营权价格评估是根据旅游资源属性和特征,以旅游资源经营权的转让为目的,运用科学的方法对旅游资源的现时价格进行评定和估算,其核心是对旅游资源在某一时点的使用权价格进行估算。
旅游资源在经营权转让过程中包括完全未开发的旅游资源的转让和已有一定程度开发的旅游资源的转让,因此,对于完全未开发的旅游资源的经营权价格,我们只能通过旅游资源自身的价值评估和预期收益状况来确定;对于已有一定程度开发的旅游资源,由于旅游资源的构成中既包括消耗了一般人类劳动的劳动产品,又包含了以希缺性和垄断性为基础的非劳动产品,其旅游资源经营权价格确定时,既要把这些追加到旅游资源中,使旅游资源变为人类可直接利用的资源的各种劳动消耗在旅游资源经营权转让中得以补偿,同时还应将其中的性和垄断性资源以 租金折现的形式来实现其所有权价格。
旅游资源经营权价格评估方法
收益现值法
收益现值法是在估算旅游资源未来每年预期纯收益的基础上,以一定的折现率,折算为评估日收益总和的一种方法。这里须注意的是,由于旅游资源的开发程度的不同,收益的确定也应不一样。对于尚未开发的旅游资源的收益确定,我们可以采用假设开发法,在结合旅游资源的自身价值评估的基础上,考虑旅游资源的开发条件和市场的需求状况来估计旅游资源开发后的收益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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