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金:在结账日末进行清盘,编制盘点表。对平现金可以证明所有分录中有现金的分录正确。不平应查现金日记账和所有现金相关凭证,查清原因进行处理。
(2)银行存款:对所有明细账号编制银行存款调节表,对平银行账。
(3)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等。在月末应进行盘点,并对盘点结果与明细账进行核对。如有差异应查清原因进行处理。
第三步:核对税务报表与应交税金明细账等账户的勾稽关系。
(1)运用银行存款调节表的原理对税务进项税额认证清单、四小票软件清单(包括运费、海关完税凭证、废旧物资、农产品收购)和企业的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明细账进行核对,可以参与银行存款调节表编制进项税额调节表。主要调节的是在同一账税票中应做进项转出的固定资产等税法规定不可以抵扣的项目的金额、进货退回折让证明单的时间性差异。
(2)对于销项税额对金税开票的销项清单、及普通发票与无票收入清单和企业的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行核对(有营业税的单位可以核对企业收入明细账与发票的清单,原理是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