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试点城市考试实施机构、地方房地产经纪行业组织、有关考生: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上半年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意见的函》(人社厅函〔2018〕134号),现就2018年上半年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和考试成绩查询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合格标准
2018年上半年全国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考试各科目的合格标准为90分(满分150分),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职业资格考试各科目的合格标准为72分(满分120分)。
二、考试成绩查询
1.网站查询。登录中国房地产经纪人网,点击“全国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平台”(简称“考试平台”)专栏,进入相应级别的界面后点击“成绩查询”。
2.查询。关注“中国房地产经纪”公众号点击“资格考试”栏目下的“成绩查询”。
三、其他事宜
1.异议复查。考生如果对公布的考试结果(于参加了考试无成绩、报名申请免试但公布为非免试、未违纪但被公布为违纪、往年有保留成绩但被漏掉的情况)有异议,请下载“异议复查申请表”(附件1),填写后于2018年7月1日前,持本人身份证件向原报名地的试点城市考试实施机构提交(试点城市考试实施机构列表见附件2)。试点城市考试实施机构请于2018年7月5日前,将异议复查申请表统一转交我会,按照规定进行复查。
2.执业登记。考试合格人员应按照《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登记服务办法》,通过“全国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登记服务系统”